接觸性皮炎
濕疹

接觸性皮炎

病因:
a. 刺激物對皮膚有直接的刺激作用,如強酸、強堿。
b.變態反應,刺激物無強烈的刺激性,大多數人在接觸後並不發生反應,僅少數過
敏體質的人接觸後發生。

誘因刺激:
植物性、漆樹、蕁麻、銀杏、皮革、化妝品、農藥、外用藥等等。

臨床表現:
本病的損害一般無特異性,癥狀取決于接觸物物理化學性質、濃度,接觸方式,接觸
時間長短。
輕者僅局部出現水腫性紅斑和豆疹,重者發展到形成水皰,大瘡,糜爛、潰瘍、壞死。 自覺瘙癢、灼熱、腫痛,嚴重者頭痛、惡心、發熱、畏寒。

診斷:
1.有明顯的刺激物接觸史。
2.有皮損。
3.藥疹實驗陽性。
4.再接觸再發。

治療:
1.尋找致病敏源。
2.口服抗組胺藥,止靜止痛。
3.局部用藥:


濕疹

定義:
是由多種內、外因素所引起的一種常見的表皮炎癥,臨床上具有明顯的滲出傾向和多種
形態的皮疹,在劇烈的瘙癢,易向慢性轉化,反復發作。

病因:
比較復雜,往往是多種內、外因素相互作用所引起的遲發型變態反應,發病與機體的過
敏素質,神經精神因素,變態反應過敏等有關。

臨床表現:
1.急性濕疹。可發生于身體的任何部位,常見于頭、面、耳後、乳房、四肢遠端及陰部
等處,常對稱分布。先出現彌漫性潮紅或密集的粟粒、大豆疹、豆疹瘡、很快變成小水
泡,泡破後形成糜爛面。自覺癥狀為劇烈瘙癢,有灼痛,常因搔抓或熱水洗燙,造成糜
爛面進一步向周圍擴散,使皮損境界不清。若處理得當,炎癥減輕,出現脫屑,皮疹可在
2-3周內消退,如處理不當,病程延長,易發展成為亞急性和慢性濕疹。
2.亞急性濕疹。 介于急性和慢性濕疹之間的過渡狀態,當急性濕疹的紅滲出減輕後,
皮疹表現為小豆疹,丘疹皰,癢感比較明顯,處理得當,數周內可痊愈,否則易發展
成慢性濕疹或再次急性發作。
3.慢性濕疹。 多由急性和亞急性濕疹轉化而來。皮疹表現為暗紅色,有浸潤色素沈
著,表面粗糙有脫屑、結痂,出現苔蘚化和皸裂,瘙癢更加劇烈,病理可遷延數月
或數年。

診斷:
1.多形性皮疹,對稱性分布,皮疹邊緣不清,易滲出。
2.有劇烈瘙癢,反復發作,呈慢性經過。

防治:
1.一般防治
發生濕疹後,注意皮膚清潔衛生,避免再刺激,切勿搔抓,熱水燙, 肥皂洗及塗刺激
性強的外用藥。
2.全身治療
可使用抗組胺和鎮靜劑。
3.局部治療